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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迅猛,请问中韩自贸协定在电子商务领域能够为企业提供哪些便利和保护?

发布时间:2016-08-18


    中韩自贸协定电子商务专章共9个条款,包括总则、与其他章节关系、关税、电子认证和签名、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保护、无纸贸易、电子商务合作、定义及争端解决不适用条款。

  双方主要承诺:保持目前世贸组织WTO做法,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电子签名法律不得否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允许交易双方共同确定电子签名和认证方法,认证机构可向司法或行政部门证明其电子认证符合法律要求,鼓励数字证书在商业中应用,努力实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互认;采取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就此交流信息和经验;努力向公众提供电子贸易管理文件,探索使电子贸易管理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规则标准和最佳实践等交流信息和经验,鼓励研究和培训等能力建设合作,鼓励企业间交流合作;双方还承诺在地区和多边论坛中加强合作。

  截止目前,我国已正式签定的自贸协定中均未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内容。在中韩自贸协定中首次纳入电子商务等"21世纪经贸议题",设立电子商务专章,是将中韩自贸协定定位于全面高标准自贸协定的具体体现。该章节的签订为便利我国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推动中韩两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及两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共赢营造了有利的国际规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