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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16-02-15


    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并将加大相关政策支持,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标志着威海正式成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自威海和韩国仁川自由经济区被中韩两国政府选定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以来,我市加强政策研究和对上对接,多领域争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威海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第一批实施方案》、《关于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威海与仁川签订的加强地方经济合作议定书均将“争创中韩自贸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列入其中,将其作为推动中韩服务业重点领域深度开放的重要内容,发挥我市服务业基础良好的优势,在中韩服务业合作及服务贸易方面积极先行先试。

    我市成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标志着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又一政策落地,是威海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背景下的重大突破。我市将抓住获评“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这一重大机遇,结合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争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带动更多优惠政策落户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