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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首批认定6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2017-10-12   文章来源:威海市商务局


6月,威海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威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威科字〔2017〕39号),组织开展威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审查推荐、专家认定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市首批认定的6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已正式出炉。威海光远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汇天润泽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威海市思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曼威软件有限公司、威海睿博软件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入选。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照国家税收规定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外,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6号(关于进一步推广实施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模式的公告),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还将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海关保税监管。我市作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施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加快我市服务贸易发展,推进贸易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